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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项制度严管临床用药
2018-07-12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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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严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天津市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了医疗机构使用异常品种定期评价制度、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使用异常品种约谈退出制度3项制度,针对临床诊疗中的辅助性、营养性和高价药品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

  

从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严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天津市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了医疗机构使用异常品种定期评价制度、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使用异常品种约谈退出制度3项制度,针对临床诊疗中的辅助性、营养性和高价药品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今年,该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扩大了异常品种监测范围,强化医疗机构监管责任。

 据介绍,3项制度的实施,主要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根据药品采购金额排名前200位的品种确定使用异常品种,在此基础上对医疗机构使用异常品种情况进行测算排名确定各医疗机构等级,按照由好到差分成A、B、C、D4个等级,对确定为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规定相关管理要求。在加强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的基础上,对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企业采取行政部门约谈、产品监控和产品退出3个管理程度逐步严格和深入的处理措施。

 3项制度在异常品种的确定上较以往单纯只对“辅助用药”进行管理更加科学,范围更加广泛,基本覆盖全部医疗机构使用品种。同时,3项制度从异常品种的确定、医院量化等级的确定以及对生产经营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逐步推进、环环相扣,保证了监督链条的完整性。

 截至目前,天津市完成了4轮对全市377家公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量化分级评定,约谈问题医疗机构91家次,约谈办医主体负责人22人次,约谈药品生产企业61家次,督促各方加强管理,推动合理用药。通过测算,2017年度被评为使用异常品种的药品采购金额共减少3.49亿元,异常品种采购金额占该季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从4.52%下降到2.85%,有效促进了医院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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