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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将建到县级
2018-03-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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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市、县两级都要建立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二孩政策放开后,高危孕产妇比例明显增加。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市、县两级都要建立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指南》指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要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床位,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原则上要设立重症监护室。组建由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输血科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区域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组。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强化救治、用血、转运等重点环节保障。畅通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确保每个分娩现场有1名经过新生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紧急剖宫产从决定手术到胎儿娩出时间尽量控制在30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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