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进行重大战略部署。最动人心弦之处在于,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不实行审批。
★人口红线圈出基本国策
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经济恢复、社会安定、人民生活改善和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的提高,我国总人口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5.4亿人迅速增加到1970年的8.3亿人,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国家从七十年代开始在城乡推行计划生育。
▼ 1980年,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
▼ 1982年,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
▼ 40多年来,我国实施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无可否认,在亿万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付出了心血和汗水的行动结果下,计划生育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有效地控制了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为世界人口发展和减贫作出了重大贡献,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
★人口红利催调基本国策
人口问题始终是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人口的趋势性变化,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全面、深刻、长远的影响。
进入21世纪特别是“十二五”时期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
▼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减弱,劳动年龄人口和育龄妇女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群众生育观念发生重大转变,少生优生已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
▼家庭规模趋向小型化,养老抚幼功能弱化;
▼人口红利减弱,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国际竞争优势有待进一步加强。
“决定”指出,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挑战,而当下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所以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立足国情,遵循规律,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总量与结构、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关系,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最大限度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鉴于目前人口结构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重大决策:
▼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为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积累了经验,当前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条件具备、时机成熟。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能带来三个方面的“红利”——
1、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
2、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3、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决定”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用法治的思维、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使计划生育成为惠及亿万家庭的甜蜜事业。
★2016,启动全面两孩政策:生两个孩,不用审批
为实现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决定”制定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家庭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
——创新发展。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
——法治引领。充分发挥立法对完善生育政策和服务管理改革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法治水平。
——统筹推进。注重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到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与服务管理改革同步推进、配套政策措施同步制定。
▼主要目标:
到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落实;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
“决定”指出,2016年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元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同时,“决定”要求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但要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