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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北京市2015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及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大型医院巡查的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昨天(9月22日),北京市卫计委发布《2015年大型医院巡查及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重点针对反腐倡廉、健全决策机制、治理商业贿赂等方面来展开巡查工作,时间从2015年9月下旬至11下旬,并要求每所医院巡查不少于5天。
北京市卫计委对巡查工作制订了实施细节,共分为反腐倡廉、贯彻落实“九不准”情况、医院管理、经济管理等四部分。
★第一部分:反腐倡廉
●反腐倡廉建设上,设置了10项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经常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医疗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是否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整体工作之中、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
●健全决策机制上,突出了4项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健全党委(总支或支部)、是否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决策权(含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等内容。
●治理商业贿赂上,重点要抓5个方面的检查工作:是否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是否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是否加强处方权监管、是否落实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是否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另外,还将对大医院的医德医风建设、医院管理、员工再教育等方面进行检查。
★★第二部分:贯彻落实“九不准”
检查内容共有10项,分别为:
●1、是否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2、是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的具体办法,制定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3、是否存在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问题,是否存在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收入等业务收入挂钩问题;
●4、是否存在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问题,是否存在对介绍患者来本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回扣的问题;
●5、是否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6、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问题,是否存在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问题;
●7、是否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是否存在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
●8、是否落实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制度,是否存在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问题;
●9、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
●10、是否认真落实查处违反“九不准”行风案件定期统计上报制度,是否存在漏报、瞒报情况。
★★★第三部分:医院管理
这个环节是检查的重点之一,总共有35项检查内容:
●1、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落实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工作和“三好一满意”工作情况。
●2、支持和指导下级医疗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对口支援县级医院(或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承担援外、支边等医疗工作的情况。
●3、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专家门诊的特需服务时间不超过10%的总体服务时间。
●4、开展临床路径、规范化诊疗、单病种质量控制等工作。.实施临床路径对有关业务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情况(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实施方法和评价制度)。
●5、承担传染病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现、救治、报告等任务。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
●6、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
●7、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取得研究成果。
●8、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9、 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作风建设。
●10、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
●11、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12、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3、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14、围绕患者为中心,建立科学的医院管理体系,确保患者安全。
●15、健全医院组织结构,完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16、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7、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18、医院建设与发展的亮点和新举措。
●19、开展门诊预约诊疗服务。
●20、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实施急诊分区救治、建立住院和手术的“绿色通道”,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
●21、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合理安排门诊服务窗口,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2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履行知情告知义务,保护患者隐私。
●23、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对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医患沟通能力。
●24、规范医院投诉管理,及时调查处理医疗投诉并改进工作。医院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
●25、持续改进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
●26、医院依法执业。
●27、医务人员依法执业。
●28、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29、加强医疗临床技术管理,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30、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使用行为。
●31、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32、医疗安全防范处理。
●33、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有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
●34、医院后勤保障,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防盗安全。水,电,气,暖,供应的安全管理以及药械安全。
●35、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监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的规章制度。
★★★★第四部分:经济管理
这个检查环节共有9项:
●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2、全面预算管理。
●3、收入支出管理。认真执行国家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健全各项价格管理制度,有无自定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等及乱收费行为。
●4、流动资产管理。及时清理应收款项并做账龄分析,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5、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报废审批手续,确保固定资产处置的合规合法,不得擅自处置;处置收入是否上交财政,资产出租出借是否经过批准。
●6、对外投资管理。
●7、负债管理。医院原则上不得借入非流动负债,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8、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9、医院经济运营绩效评价。
另外,北京市还发布《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将在9个方面展开检查:
●1、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
●2、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
●3、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4、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6、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
●7、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8、注重医学人文关怀,促进社工志愿服务。
●9、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015年3月26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崔丽在湖北大冶市中医医院调研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据了解,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是按照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与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尤其是与发现解决大型医院的深层次问题相结合的一项重点工作。近几年来,大型医院巡查以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为核心,形成了比较全面系统的监管框架,具有综合性、深入性、制度化的特点,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的重大制度创新。
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期督导会上发言。
此前的9月10日,在北京卫计委党委召开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期督导会上,北京卫计委主任方来英做落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题发言时,就要求在年底责任制检查考核要突出三个重点:
★第一,组织领导落实情况。要看各单位党委议事规则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可操作;召开过几次党委会、研究过几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有记录;责任任务是否进行了层层分解、压力是否进行了层层传导,是否做到了“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点和死角。
★第二,制度落实情况。要看制度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结合了本单位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看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对违反制度者进行了处理;看制度的效果和带来的变化,不仅仅看财经纪律和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还要看品行、作风、执行力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作风建设和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大事不能糊涂,小事也不能糊涂,既要查讲政治讲大局情况,也要查出国护照管理、个人事项申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具体问题,对违纪违规的严肃处理,引导干部“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