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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五百参合农民享受特殊慢性病补偿
2013-09-27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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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面,切实保障参合农民群众的利益,经过涪城区慢性病专家委员会对2012年全区申报的特殊慢性病资料进行全面审核,最终确定500余名参合农民享受特殊慢性病补偿政策。

  

记者日前从卫生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面,切实保障参合农民群众的利益,经过涪城区慢性病专家委员会对2012年全区申报的特殊慢性病资料进行全面审核,最终确定500余名参合农民享受特殊慢性病补偿政策。

  据介绍,特殊慢性病审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涪城区新农合服务中心委托区合作医疗慢性病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本着就重就贫的原则,根据限定的名额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发放《特殊慢性疾病就诊证》。《特殊慢性疾病就诊证》实行限期管理,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因病情需要延长治疗的,由患者在次年3月前将《特殊慢性疾病就诊证》复印件及次年的有效病情证明资料交当地乡镇合作医疗服务站,由服务站统一上报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年审,年审合格者继续享受慢性病补偿政策。持有效《特殊慢性病就诊证》的慢性病患者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统筹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补偿。今年确定的享受特殊慢性病补偿政策的500余名参合农民中,有300余名是新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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