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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职工医保慢性病初诊即将结束,明年1月可查询结果
2013-11-22
来源:
15331
  

  参加慢性病检诊后如何查询检诊结果?”“慢性病检诊合格人员如何享受补助待遇?”在我市开展201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中,参检人员最为关心这两个问题。10月12日,记者自市人社局医保中心获悉,慢性病人员初检工作将于10月16日结束,随后还将统一安排复检,复检工作将在年底前结束。2014年1月1日开始参检人员就能持医保卡(社保卡)查询到检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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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市民在医院进行慢性病检诊

  10月12日下午,记者在市中心医院住院部看到,院方为慢性病检诊患者设立专区,在一个房间内就可以完成初检认定的全部工作。“来到这里直接就挂号,挂完号就做彩超,再就是采血,之后大夫就给你诊治了。”市民王秀英告诉记者,她从挂号到诊治,整个过程仅用了20分钟左右。

  据了解,本次职工医保慢性病初检工作将于本月16号截止,初检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将选取一定比例初检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同时,安排往年被举报、被质疑的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复检,明年1月起,参加检诊的人员只要拿着医保卡(社保卡)到居住地附近的医保定点药房或诊所、医院等医疗机构,刷卡即可知道自己是否通过慢病检诊。通过慢性病检诊的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但年内只能选择1家。

  慢性病检诊合格人员如何享受慢性病补助待遇?记者了解到,慢性病人员在自己选定的定点门诊持卡就医,发生的符合补助病种支付范围且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累计超过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照85%比例报销,如果患者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慢性病定点单位,可按照90%比例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慢性病就诊报销数额不超过各病种的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享受两种及以上慢性病补助的患者,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以限额最高的病种限额为基数,增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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