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2日,在国家卫计委举办的专题发布会上,卫计委新闻宣传司司长毛群安透露,今年将考虑再度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具体的补助额度及标准预期在今年“两会”后给予公布。
根据卫计委的安排,2015年将继续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全民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切实发挥“托底救急”作用。
中国慢病管理网了解到,尽管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的提高额度目前还没公布,但各地对于慢病病种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的调整工作已经开始,部分地区的扩增了报销病种以及提高了报销的比例。
河南郑州:本月起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费用85%可报销
2015年1月13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月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5%。
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24.31万人。针对近年来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实际需要,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自本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实现“一个增加、两个提高”,即新增8个统筹支付门诊慢性病种,最高限额和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调整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5%,这意味着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增加了10%。
新疆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四种门诊特殊慢性病
从1月1日起,新疆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血友病、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风湿性心脏病、耐多药结核病(MDR-TB)这4种门诊特殊慢性病,以减轻参保职工患慢性病医疗费用负担。
据了解,新增的4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比例为: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按先行自付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新增的4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年度统筹基金限额管理。而且从1月1日起,将自治区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5.4万元提高到8万元。同时还将自治区区本级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调整到22万元。
为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自治区还决定对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内的一次性低值消耗材料,价格低于500元(含500元)的,取消参保人员先行自付,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山东烟台:结核病纳入慢性病门诊 最高报销1800元
自2015年1月1日起,山东省《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施行,结核病患者门诊报销开始按照乙类门诊慢性病政策进行,年可获支付限额标准根据缴费档次确定,最高可至1800元。
在新规中,结核病被列入乙类慢性病门诊目录,参保人员可获支付比例及限额根据缴费档次有所区分:一档缴费的乙类门诊慢性病按35%比例支付,二档缴费的乙类门诊慢性病按50%比例支付;年支付限额标准一档缴费为1200元,二档缴费限额1800元。
山东威海:今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至74种
根据相关规定,自1月1日起,将“甲状腺机能减退、肥厚型心肌病、血友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苯丙酮尿症”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补助病种范围;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将现范围内病种“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调整为“心脏或血管手术后长期抗凝治疗”;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慢性病病种中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含保守治疗)”;调整“高血压病”的准入标准,将H型高血压纳入高血压病报销范围。
通过以上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由68种增加到74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由73种增加到74种,在病种范围上实现了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