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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部分居民慢性病申报莫名遭遇“病种截留”
2013-09-27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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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患特殊慢性病后,经鉴定获批后可得到国家报销补助。然而,最近燕赵都市网接到新乐市网友报料称,当地许多老年人把相应病历资料上报给新乐市社保局后,公布出来的认定结果竟“漏”了不少病种:明明身患五六种慢性病,结果却只获批一两种。老年人对此质疑:其他的慢性病“跑”到哪儿去了?

  慢性病申报遭“病种截留”

  记者了解到,居民医保慢性病报销补助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目的是减轻患者的治病负担,每年申报两次,时间是3月份和9月份。新乐市的代老先生(化名)今年65岁,身患六七种慢性病,“有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疾病,每个月光吃药就得花四五百元”。按照新乐市有关部门的规定,他于今年3月20日将所有申报特殊慢性病的相关病历资料(含化验、检查报告单等)都上报给了新乐市社保局,4月20日社保局在办公大厅张贴出了获得批准的慢性病人员名单及病种,代先生看后顿时发了呆:“我有六七种慢性病,结果只批下来两种,其余的几种病为什么没有被批准?”

  和代先生有着同样情况的还有不少老年人。一位老年人说,他患有多种慢性病,住院多次,有医院的看病记录,各种资料齐全,如果不获认定,吃药费用很重,可现在只被批准下来“一部分”慢性病,“其余的病就不算病了?”有的老年人身患多达7种慢性病,结果也仅有两种病被认定为特殊慢性病。老人向办公大厅工作人员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这是专家弄的。”再问,对方表示“不清楚”。

  希望审批工作公开透明

  特殊慢性病申报,病种莫明遭遇“截留”,其中究竟是何原因?多名老年人投诉说,最终也无人给他们一个“明白”。“原先有慢性病申报费,每次交40元,初次申报的交80元,现在国家不让收这部分费用了,会不会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因为不让收这部分钱而不愿意给办了?”采访中,一位老人猜测。更有人怀疑:“会不会是有人故意截留这些特殊慢性病名额给关系户用?”

  记者从《新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办法》中看到,其中第三条列举了18种特殊慢性病的种类及界定,第四条说明了“特殊慢性病的审批程序”:“参保职工患上述规定的病种确需在门诊治疗时,可持相关病历资料(与确诊病种相关的化验、检查报告单)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成立由12名医疗专家组成的鉴定小组,根据鉴定工作需要,从中随机抽取6人参加鉴定活动。鉴定工作每半年举行一次,非特殊原因不增加鉴定次数。”记者注意到,该《办法》未出现对申报特殊慢性病的数量进行限制的相关字样。 就此,记者4月24日联系了新乐市社保局局长张永社,他表示会过问此事,然而截至发稿时,对方始终未予答复。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称,因市、县情况有所不同,慢性病申报相关事宜应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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