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约7000万例,其中慢性乙肝患者约为2000万~3000万。每年约30万人死于乙肝病毒感染相关疾病。而且,我国每年乙肝新增发病人数仍高居不下,《2019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乙型肝炎新发病人数超过100万。
这样一个体量和规模,是不是让人不寒而栗?
那么,我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该如何规避乙肝病毒感染风险?作为乙肝患者,又该如何规范治疗?
肝炎依据病因可分为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药物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和血吸虫肝病等。而我国主要以病毒性肝炎患者居多。这其中,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主要为粪口传播,即通过吃含有病毒的不洁食物传播,而乙型、丙型和丁型这三种病毒性肝炎主要通过体液传播。
体液传播主要包括三种途径:
一是血液传播,主要方式是输含有病毒的血制品;
二是母婴传播,也就是感染了乙肝病毒的妈妈,在围生期母体通过胎盘、产道或哺乳将病毒传给子代的方式;
三是性接触传播,伴侣间缺乏防护措施的性生活存在病毒传播的风险。
除此之外,以上三种肝炎病毒也可经破损的皮肤或黏膜传播,如修足、文身、扎耳环孔、医务人员工作中的意外暴露、共用剃须刀和牙具等。
不可轻视:乙肝“小三阳”也有传染性
生活中,许多人难分“大三阳”和“小三阳”,这其中究竟有哪些差别?
所谓“大三阳”,就是指在乙肝两对半检查中,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e抗原(HBeAg)和乙肝核心抗体(HBcAb)为阳性,在乙肝两对半检查报告中的体现是HBsAg(+)、HBeAg(+)、抗HBc(+)。
而“小三阳”则是指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乙肝两对半检查中,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e抗体(HBeAb)、乙肝核心抗体(抗HBC)三项阳性。两者区别在于大三阳是e抗原阳性、e抗体阴性,而“小三阳”是e抗原阴性、e抗体阳性。
“大三阳”提示体内的乙肝病毒正在复制(繁殖),故“大三阳”携带者有很强的传染性;“小三阳”提示体内的乙肝病毒可能呈非复制状态,故“小三阳”携带者可能没有或者有较弱的传染性。
正因如此,许多人会认为“大三阳”相较“小三阳”更严重。
其实,“小三阳”又分两种情况,其一是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阴性的“小三阳”,其二是病毒阳性的“小三阳”。这里尤其要指出的是,HBV-DNA阳性的“小三阳”患者的传染性有可能比“大三阳”携带者更强。
不宜延迟:接种乙肝病毒疫苗要按时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是预防乙肝病毒感染最有效的方法。
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种对象主要是新生儿,其次为婴幼儿、15岁以下未免疫人群和高危人群。全程需接种3针,按照0、1和6个月的程序,即接种第1针疫苗后,在1个月和6个月时注射第2针和第3针。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越早越好。对于患重症疾病的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质量儿、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或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针乙型肝炎疫苗。
要阻断乙肝母婴传播,应做到以下三点:
1、加强产程和产后的卫生保护,在分娩过程中尽量避免血液和阴道分泌物污染新生儿的消化道、皮肤和粘膜。
2、新生儿出生后立即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100-200IU。
3、出生3天后接种乙肝疫苗10μg,满1个月和6个月时,再各注射一次疫苗。
不能怠慢:乙肝抗病毒治疗应规范
临床中,乙肝抗病毒治疗的适应症包括:
1、血清HBV-DNA阳性、谷丙转氨酶(ALT)持续异常(>正常范围上限)且排除其他原因所致者,建议抗病毒治疗。
2、对于血清HBV-DNA阳性的的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建议抗病毒治疗。
3、血清HBV-DNA阳性、ALT正常,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建议抗病毒治疗:肝组织学检查提示明显炎症和(或)纤维化;有乙型肝炎肝硬化或乙型肝炎肝癌家族史且年龄>30岁;ALT持续正常、年龄>30岁者,建议肝纤维化无创诊断技术检查或 肝组织学检查,存在明显肝脏炎症或纤维化;乙肝相关肝外表现(如乙肝相关性肾小球肾炎等)。
乙肝治疗药物的选择及停药指征各异,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及结束治疗。治疗结束后,对停药患者进行密切随访可以评估抗病毒治疗的长期疗效,监测疾病进展以及肝癌的发生。
不论患者在抗病毒治疗过程中是否获得应答,在停药后前3个月内应每月检测1次肝脏生物化学指标、乙肝病毒血清学标志物和HBV-DNA定量;之后每3个月检测1次,1年后每6个月检测1次。无肝硬化的患者需每6个月行1次腹部超声检查和甲胎蛋白检测等,肝硬化患者需每3个月检测1次,必要时做增强CT或增强MRI以早期发现肝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