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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三项制度保障
2019-10-18
来源: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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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进一步压实医保扶贫政治责任。根据中央部署要求,明确将“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三项制度保障范围”作为医保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和基本标准,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政治担当,尽锐出战、狠抓实效。既要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严格按既定标准保证待遇落实到位;又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基金安全,妥善治理过度保障,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提出确保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的政策措施。

一是聚焦应保尽保。明确底线任务,要求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摸清贫困人口底数,核准参保状态,完善精准到人的参保台账管理,确保“不落一人、不漏一户”。

二是聚焦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加强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轻贫困患者费用负担。同步做好药品目录调整、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等工作,促进各项政策更好惠及贫困患者。

三是聚焦妥善治理过度保障。坚持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理清医保扶贫领域过度保障问题,从长期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指导地方做好分类整治。

四是聚焦基金平稳运行。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重点治理小病大治、过度医疗、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施治,切实确保人民群众“救命钱”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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