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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本级取消慢性病、特殊病门诊选点就医限制工作成效明显
2019-07-1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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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7月17日电(念新洪)记者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省本级取消慢性病、特殊病门诊选点就医及超量开药限制以来,成效显著,“看病难”“开药难”“多次跑”等问题得到缓解,6.1万参保人员受益。

  

  新华网昆明7月17日电(念新洪)记者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省本级取消慢性病、特殊病门诊选点就医及超量开药限制以来,成效显著,“看病难”“开药难”“多次跑”等问题得到缓解,6.1万参保人员受益。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高志学介绍,省本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2008年起逐步开展慢性病、特殊病门诊选点就医工作,规定参保人可以选择2家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且门诊开药量不超过37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保审核方式的改进,把病人和医院捆绑在一起的方式,以及门诊开药量不超过37天的限制,已无法满足参保人的需求。为此,云南省于2019年4月1日,取消了原来每次最多只能开37天药量的限制,并从2019年6月1日起,取消省本级慢性病、特殊病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就医限制。

  高志学介绍,省本级取消慢性病、特殊病门诊选点就医及超量开药限制,一方面方便了参保患者看病就医,另一方面也便于医疗机构医生操作。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取消选点就医、超量开药限制的同时,也对参保患者在每个自然年度内每个药品的开药总量进行了监控和管理。

  为确保省本级慢性病、特殊病患者能顺利享受到取消限制带来的便利,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提醒参保人,在新申报慢性病、特殊病待遇时,无需在申报材料上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慢性肾功能衰竭”病种需做门诊血液透析的参保人,因费用是定额与医疗机构结算,仍需选定1家开通特殊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透析包干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超量开药不需要在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参保患者就医时需要到开通慢性病、特殊病结算的医疗机构就诊,目前全省共有260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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