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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重点监控20个药品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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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各地要制定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目录,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省级目录公布后及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程管理,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制定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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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根据《通知》,神经节苷脂等20个药品成为首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将纳入目录的药品临床使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绩效考核相结合。

  《通知》强调,各地要制定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目录,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省级目录公布后及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程管理,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制定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通知》指出,加强目录外药品的处方管理。对未纳入目录的化药、生物制品,医师要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疾病诊疗规范指南和相应处方权限,合理选择药品品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并开具处方。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首席记者姚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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