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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20条利好政策 不排除新增基药目录
2018-10-08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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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出了未来几年北京在医药健康领域的重要工作。

  

北京市印发《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到2020年,将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重点企业,医药健康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新增发展空间10平方公里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00亿元。并提出了四方面共20项重点任务。积极推动创新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纳入国家和本市基本药物目录。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出了未来几年北京在医药健康领域的重要工作。


到2020年,引进培养一批世界顶尖创新团队,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重点企业,原始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专业孵化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更加健全;


医疗机构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临床研究水平大幅提升,医疗资源溢出效应显著增强;产业政策进一步细化,产业要素进一步集聚,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产学研医协同创新体系初步形成;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新增发展空间10平方公里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00亿元。


行动计划还具体提出了四方面共20条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提升创新能力


1.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制定北京医药健康协同创新发展重点方向目录,重点支持干细胞与再生医学、脑科学与类脑、结构生物学、合成生物学、蛋白质组学等基础研究,推动免疫治疗、基因检测及新型测序、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等技术发展,促进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以及医药健康与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融合新兴业态等领域发展。


2.加强专业孵化能力建设。提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淀区、大兴区等区域专业孵化器的孵化能力,强化评估咨询、知识产权、法律、金融等综合服务。


3.加快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提升建设。设立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战略指导委员会,完善园区管理架构和工作机制。优化提升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一、二期服务功能,启动三期规划建设。


(二)提高临床研究水平,发挥溢出效应


4.提高临床研究与试验水平。采取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模式,试点建设独立的临床试验医院,并积极探索可持续的运行机制。支持三级医疗机构设立研究型病房,探索以多种合作方式建立临床试验协同网络,解决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试验病床等资源不足问题,有效支撑临床试验需求。


5.优化医疗机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和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完善医疗机构科研用房建设标准,保障承担临床试验任务的医疗机构科研用地。


6.引导医疗机构加快成果转化。加强医疗机构、企业协同,探索成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医药健康协同创新研究院。探索由医疗机构联合企业、社会资本、产业技术联盟等组建医药健康创新和转化基金,支持医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7.促进医疗健康数据共建共享。在北京重大疾病临床数据和样本资源库的基础上,建设全市统一、开放、共享的生物样本库、健康大数据中心和数字化临床研究网络,推动临床医疗数据标准化和院际间数据开放互通。


(三)聚焦培育重点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8.强化重点企业统筹服务。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和需求,强化部门联动和政策集成,对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及时解决。


9.推动研发型企业创新发展。研究建立创新品种审批绿色通道,协调加快临床试验;品种成熟后,支持研发型企业向产研融合型企业发展,建设高端产品生产线,推动实现在京落地转化和规模化生产。


10.支持生产型企业做强做大。在生产线改造升级、上市品种规模扩大、重点品种二次开发、国际市场拓展、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企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11.加强第三方研发和生产服务。引入国内外高端服务型机构或团队,鼓励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第三方研发服务平台和代工生产服务平台;加强政策引导,为平台技术标准和质量规范的国际化认证提供支持,并做好资金、土地、厂房等配套条件保障。


12.加快建立生产及专业服务平台。在海淀区、昌平区建设千升规模的生物药中试服务平台,就近满足研发型创新主体的科研样品、临床试验用药的委托生产需求。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现有技术实力较强、软硬件条件齐备的专业服务型企业,建设十万升规模的生物药代工生产服务平台,实现抗体药物、细胞治疗药物的规模化生产。


13.支持跨国公司在京发展。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国际合作渠道,积极对接全球顶尖医药健康跨国公司,支持其在京建设总部和研发中心。


14.推动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依托本市中医药领域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促进中医理论与现代科学融合,加强中药设计与优化、制药过程系统控制等现代技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中医经典名方、院内制剂研发与转化力度。


(四)完善产业发展要素,优化营商环境


15.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北部(海淀区、昌平区)要发挥中关村科学城在医药健康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方面的科研优势,形成对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南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区)要在土地空间规划利用中,加强对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保障,引导企业和项目集中布局,进一步提升高端制造聚集优势。


16.优化园区服务体系。加强医药健康专业园区评估,进一步明确园区功能定位,强化园区规划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特殊物品和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一站式”进出境检验检疫公共服务平台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关村国际生物试剂物流中心“生物试剂出入境集中监管平台”的服务水平,提高通关效率。


17.鼓励采购应用创新产品。市属医疗机构试点建立采购应用创新产品的快速评价审批制度,鼓励采购应用医药健康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目录中的产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积极推动创新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纳入国家和本市基本药物目录。


18.优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方式。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快制定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探索实行动态管理,对创新性强、临床应用价值高的诊疗新技术、新产品,在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审批时加快评审。


19.加快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的要求,从审评审批、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快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鼓励药品创新,提升药品质量。


20.加大创新激励。以医药健康产业作为主导产业的相关区要研究出台措施,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重大创新品种国内首先获批上市或在欧美国家获批上市、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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